為持續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保障企業合法權益。近日,市政府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向各行政執法部門發出《工作提示函》,從執法規范、檢查管理、基層監督等多方面,明確涉企行政執法工作要求,助力企業放心發展。
突出執法溫度,要求抓實涉企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執行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清單,杜絕“一刀切”執法。同時暢通企業反饋渠道,精準提供政策與執法服務,推動執法由監管向服務轉變。
劃定檢查邊界,要求梳理形成規范的涉企行政檢查事項目錄,清理取消無依據檢查事項,保留事項明確標準并動態更新、公開公示,嚴守“于法無據不得入企檢查”原則,主動接受企業和社會監督。
提升檢查效能,明確落實綜合查一次和聯合檢查要求,嚴禁重復、多頭檢查,嚴格履行審批報備程序,防止檢查總量和頻次反彈。同時將鎮(街道)涉企行政檢查納入監督,推動執法監督向基層延伸,對違規行為將嚴肅處理。
《提示函》進一步明確要求杜絕無實質意義的突擊檢查,嚴禁以觀摩、督導等名義變相檢查,聚焦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生態環保、食品安全等重點領域開展針對性隱患排查,在做好安全保障的同時,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