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書記、市總林(山)長張燁,市長、市總林(山)長王建平簽發漢中市2026年第1號總林(山)長令,對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確要求。
總林(山)長令要求,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嚴格執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和林(山)長制。各級林(山)長是責任區域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開展巡林督查,在防火緊要期、節假日等重要時段及高風險區域加密巡護頻次。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日常工作,發揮好組織、協調、指導、督促作用。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強化屬地管理責任,落實鎮村管理責任,將森林防火相關內容納入村(社區)村規民約,引導群眾自我約束管理,確保全市不發生較大森林火災,且森林火災受害率低于0.9‰。鎮村林(山)長要常態化開展巡山巡林,指導生態護林員做好責任區內常態化巡護工作,發現火情要迅速啟動處置方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并向上級林(山)長報告。對工作未履職盡責,導致發生重特大火災或人員傷亡事故的,將依規依紀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總林(山)長令要求,強化隱患排查整治。各縣(區)要緊盯重要部位、關鍵時刻、重點人群,在國有林場、林區景點、林區項目施工區等重點區域,常態化開展拉網式、全方位火災隱患排查,做到深入細致、不留死角。要壓實重點人群法定責任。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和工作漏洞,要建立清單臺賬,明確責任主體,實行閉環管理,加強跟蹤督辦,確保限期整改到位。
總林(山)長令要求,加強火情監測預警。市、縣(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綜合運用現代化火災感知方式加強火情監測預警,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堅持“協調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科學撲救、快速反應、安全高效”的原則,根據預警級別依法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總林(山)長令要求,抓實野外火源管理。各縣(區)政府要依法劃定并公布森林防火區、防火期和高火險期,必要時可根據情況向社會發布禁火令。防火期內嚴禁未經批準野外用火,高火險期內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居民生活用火嚴格管理,對在林區內施工、生產、經營等行為用火,要依法審批。重要區域的林區要道和景區入口要增設森林防火檢查站,嚴格執行進山入林檢查制度,做好實名登記、火種收繳、警示宣傳等工作,禁止攜帶火種和易燃物品進山入林。要積極倡導文明祭祀,探索設置集中祭祀點等規范化管理措施,堅決防范祭祀用火引發森林火災風險。
總林(山)長令要求,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各級政府要加強防火道、隔離帶、應急水源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備足防滅火物資裝備,建強專業撲火隊伍,強化聯防聯訓聯戰。一旦發生火情,要根據響應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科學設立火場前線指揮部,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專業力量為主實施撲救,堅決避免人員傷亡。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堅持“有火必報”原則,確保信息報送暢通、指揮調度有力、火災撲救高效。
總林(山)長令要求,擴大森林防火宣傳。各級政府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多渠道普及森林防滅火知識。要強化警示教育作用,及時曝光野外違規用火典型案例,切實提升全民的防火責任意識、安全防范意識和緊急避險能力,營造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