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區)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局,漢中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經濟發展改革局,興漢新區財政局、經濟發展局,漢中航空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經濟技術發展局:
為扎實推進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收費管理,切實減輕社會負擔、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家和省關于建立和實施收費基金目錄清單制度等規定,我們編制修訂了《漢中市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漢中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含涉企)目錄清單》《漢中市考試考務費目錄清單》(以下合并簡稱《目錄清單》),并公布全市執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目錄清單》的編制時間截止為2025年12月25日,此前各地各部門以各種形式公布的目錄清單與本《目錄清單》不符的,一律以本《目錄清單》為準,其具體征收對象、征收標準及資金管理方式等,應嚴格按照《目錄清單》中注明的文件規定執行。
二、2025年12月26日以后國家、省批準立項、取消或調整的收費項目,按其文件規定執行,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將適時對《目錄清單》進行修訂并動態向社會公布。
三、各縣(區)財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部門根據本《目錄清單》編制修訂本地區執行的目錄清單,并做好公布和貫徹執行工作,于2026年1月20日前將目錄清單修訂情況報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備案,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切實提高收費透明度。
四、本《目錄清單》由市財政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原《漢中市財政局漢中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的通知》(漢財辦稅〔2024〕21號)同時廢止。
漢中市財政局 漢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