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市不斷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創新矛盾糾紛化解方式方法,最大限度釋放人民調解的工作效能?!笆奈濉逼陂g,全市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71276件,調解成功率達98.16%,協議履行率保持在較高水平。人民調解在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群眾合法權益方面的基礎性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成為基層社會治理中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健全組織網絡,筑牢調解工作根基。至目前,全市共設立各類人民調解組織2487個。其中鎮(街道)177個,村(社區)調委會2216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94個,鼓勵并引導群眾威信高、調解能力強的優秀人民調解員,創建了38個個人調解室。全市已構建起以鎮級調委會為主導,村級調委會為基礎,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為補充,個人調解室為窗口的覆蓋城鄉、層次多元、領域廣泛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體系。
加強業務培訓,打造專業調解隊伍。將307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吸納到人民調解隊伍中,全市共評定等級調解員2783名,吸納優秀調解員3983名,為“點單式”調解提供人才支撐。定期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培訓、研討交流、案例評析、技能比武等活動,提升了人民調解員的政治素質、履職能力和服務水平?!笆奈濉逼陂g,全市各級組織人民調解員培訓1800余期,線上線下培訓調解員達7.2萬余人次,全市共有23個調解組織、26名人民調解員獲得省級以上表彰。
健全工作機制,實現糾紛閉環管理。固化并嚴格執行村調委會每周一次、司法所每半月一次、縣區司法局每月一次的定期普遍排查制度。組織動員廣大司法行政干部、人民調解員、網格員下沉一線,深入農戶院壩、走進田間地頭、融入社區樓宇,精準掌握民情民意、敏銳感知風險苗頭,將各類風險隱患排準查全,將矛盾問題發現在早、處置在小。堅持每月召開矛盾糾紛動態分析研判會,對排查收集的信息進行深度梳理和集中“會診”,實現問題清單化、清單責任化、責任具體化。根據糾紛的復雜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科學劃分“紅、黃、藍”三色風險等級,精準制定化解策略。對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尤其是跨區域、跨行業以及久調不決的矛盾糾紛,會同同級綜治中心推行巡回、提級調解,推動調解資源下沉,實現調解關口前移,構建上下貫通、協同發力、有效化解的工作體系。對受理的每一起矛盾糾紛,實行一案一策、動態跟蹤、銷號管理的精細化管控。對已達成調解協議的后續履行監督,及時核實協議履行效果,聽取當事人反饋意見,鞏固調解成果,構建從風險預警、介入調解到案結事了、事心雙解的完整工作閉環。
強化宣傳引導,筑牢源頭預防基石。堅持調解工作開展到哪里,法治宣傳教育就跟進到哪里,將普法宣傳深度融入調解全過程。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生動、直觀地展現人民調解具有的便捷、靈活、成本低、不傷和氣等獨特優勢,持續提升群眾對人民調解的知曉度、信任度和首選率,引導他們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維習慣和行為自覺。
創新方式方法,全面提升調解質效。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鼓勵基層大膽實踐,勇于創新,積極探索符合漢中實情、富有地域特色的新時代“楓橋經驗”。先后創新并推廣了小微矛盾糾紛“隨手調”、及時回應群眾的人民調解回音壁、集中議事的院壩說事會、跨界糾紛的邊界地區聯排聯調、分類處置的“五定四分”工作法、服務群眾流動調解小分隊等一系列接地氣、效果好、易推廣的工作方法。這些創新舉措,有效激活了基層調解工作的活力,提升了調解工作的質效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