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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事項名稱 |
事項依據 |
檢查標準 |
年度檢查頻次 |
是否涉企檢查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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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對宗教活動場所內部管理及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建立和執行場所管理制度情況,登記項目變更情況,以及宗教活動和涉外活動情況監督檢查 |
《宗教事務條例》 第二十六、二十七條 |
建立健全人員、財務、資產、會計、治安、消防、文物保護、衛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
1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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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對清真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監督檢查 |
《陜西省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
縣級以上民族事務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清真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進行監督檢查,查驗從業人員和生產經營活動的相關資料,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
0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