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關于清理規范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工作要求,進一步優化用電營商環境,切實減輕全社會電力接入環節負擔,根據《陜西省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關于電力接入工程費用分擔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結合我市實際,漢中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了《漢中市電力接入工程費用分擔機制實施細則》,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
歡迎社會各界于2025年12月27日前通過信函、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反饋寶貴意見。為便于更好的溝通和完善細則,請在提出意見建議時,署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應加蓋單位公章。
意見反饋方式:①通訊地址:漢中市漢臺區民主街市政府9號樓漢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郵編:723000;②電子郵箱:hzhfgwjgk@163.com;③傳真電話:0916-2628168,咨詢電話:0916-2626762。
感謝您的參與,歡迎提出有效寶貴意見和建議。
附件:1.《漢中市電力接入工程費用分擔機制實施細則(公開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2.《漢中市電力接入工程費用分擔機制實施細則(公開征求意見稿)》
漢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1月27日
漢中市電力接入工程費用分擔機制實施細則
(公開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0〕129號)、《陜西省貫徹落實〈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實施方案》(陜發改價格〔2021〕591號)和陜西省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關于電力接入工程費用分擔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陜發改價格〔2025〕67號)等文件要求,持續優化用電營商環境,切實減輕用戶電力接入環節負擔,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漢中市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通過土地出讓、劃撥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
第三條 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相關規定,在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及因城鎮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被劃為建設用地的范圍,具體以各級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部門劃定的區域為準。
第四條 電力接入工程費用是指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從用戶建筑區劃紅線(產權分界點)連接至公共電網發生的入網工程建設費用,不包含用戶提出的超標準報裝或個性化需求等延伸服務費用。臨時用電項目不納入延伸投資范圍。
第五條 低壓零散居民用戶和160kW及以下低壓小微企業用戶電力工程接入工程范圍為計量裝置至公共電網連接處的電力工程;高壓非住宅類項目電力接入工程范圍為建筑區劃紅線處計量裝置至公共電網連接處的電力工程;高壓住宅類項目電力接入工程范圍為建筑區劃紅線處內第一級配電設施進線電源搭接處至公共電網連接處的電力工程。電力接入工程范圍見附件1。
第六條 落實國家和我省關于延伸電網投資的相關規定,建立地方政府、供電企業共建共擔電力接入工程費用管理機制,明晰地方政府、供電企業、電力用戶三方在延伸電網投資中的責任界面,切實減少用戶電力接入投資。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供電企業的投資界面應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由用戶承擔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從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連接至公共電網發生的入網工程建設費用,由供電企業承擔的部分,納入企業經營成本;按規定由屬地政府承擔的部分,屬地政府應及時撥款委托供電企業建設,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資建設。
第二章 費用分擔機制
第七條 電力接入工程分為低壓零散居民用戶和160kW及以下低壓小微企業用戶項目、與儲備土地直接相關的項目和除前兩類外的其他類項目(以下簡稱“其他類項目”)三類。電力接入工程實際投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結算。
第八條 低壓零散居民用戶和低壓小微企業用戶的用電報裝接入工程費用(含計量裝置)全部由供電企業承擔,其中土建涉及的政策處理問題,由屬地政府處理解決保障按時投產。
第九條 儲備土地應進行必要的前期開發建設,完善與地塊相關的供電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方案,落實工程建設資金,確保供電配套基礎設施與建設項目同步使用。與儲備土地(含土地征收)直接相關的供電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和《土地儲備資金財務管理辦法》規定,納入土地前期開發費用支出,不得由供電企業承擔。
第十條 其他類項目,由供電公司承擔電氣工程投資,屬地政府負責投資建設線路通道、電纜管溝廊道等其他設施。為避免重復建設,各線路通道、電纜管廊、管道等應結合遠期需求一次建設到位。
第三章 實施流程
第十一條 低壓零散居民用戶和低壓小微企業電力接入工程由供電企業出資建設,為客戶提供“三零”服務(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具體建設流程按照供電企業內部工程項目要求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 儲備土地項目電力接入工程,納入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由各級政府土地儲備(征收)機構負責統籌協調、資金監管等職責,并按規定組織建設實施。土地儲備項目前期,將電力接入工程費用納入土地儲備成本。需委托供電企業代為建設的,項目立項后,土地儲備(征收)管理主體應及時與供電企業簽訂電力接入工程委托建設協議并履行甲乙雙方義務,供電企業負責按土地儲備(征收)管理主體要求具體實施。具體建設流程及要求如下(流程圖見附件2):
(一)項目啟動。儲備土地出讓或劃撥前,土地儲備(征收)管理主體應及時告知供電企業。供電企業結合項目落地區塊電力接入現狀,統籌考慮區域電網規劃建設,根據項目終期用電規模出具電網配套前置條件書、項目圖紙和概(預)算書,并提交給土地儲備(征收)管理主體。
(二)概(預)算評審。土地儲備(征收)管理主體收到供電公司提交的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向屬地財政預算投資評審中心提出概(預)算評審申請。評審中心按相關規定時間出具評審意見,供土地儲備(征收)管理主體安排資金計劃使用。如項目用電需求發生較大變更,應重新進行概(預)算評審。
(三)預付款撥付。供電企業根據評審中心評審意見向土地儲備(征收)管理主體提請安排概(預)算的30%資金(其中電纜工程50%資金)。土地儲備(征收)管理主體收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至供電企業賬戶。
(四)接入工程建設。供電企業在收到電力接入費用資金后,履行內部工程項目管理流程,組織開展工程建設。
(五)進度款撥付。電力接入工程竣工后,供電企業向土地儲備(征收)管理主體再提請安排概(預)算的50%資金(其中電纜工程30%資金)。土地儲備(征收)管理主體收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至供電公司賬戶。
(六)項目結算及尾款資金撥付。電力接入工程竣工后,按漢中市政府投資項目結算有關規定辦理結算。項目結算確認后,土地儲備(征收)管理主體應按規定將工程尾款(含施工、設計、監理等工程相關所有費用)資金撥付至供電企業賬戶。
第十三條 其他類項目,由項目建設主管部門牽頭負責,由屬地政府出資并負責建設線路通道、電纜管廊、管道等設施及通道拆遷等,或由屬地政府參照儲備土地(征收)項目管理要求委托供電企業代建。在土建實施的可研、設計、驗收等關鍵環節,各級政府應及時通知供電企業共同參與。驗收通過后,供電企業應及時組織電氣工程部分的施工。確保土建與后續電氣工程建設高效銜接。
第四章 實施要求
第十四條 切實保障財政投入。各級政府要落實與儲備土地直接相關的道路及供電等市政配套基礎工程建設資金。與儲備土地相關的從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連接至公共電網發生的入網工程建設費用,按規定由政府承擔的部分,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的規定,由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分級承擔,及時撥款委托供電企業建設,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資建設。
第十五條 完善資金管理制度。供電企業應設立儲備土地項目電力接入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賬戶,對專項資金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并接受資金監管。儲備土地項目啟動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按預算金額的30%預撥付至供電企業專項資金管理賬戶,執行過程中再按照相關規定和協議分期撥付。
第十六條 規范收費行為。供電企業應落實抄表到戶、服務到戶,全面梳理自查現行收費項目和標準,對照用戶責任范圍,取消不合理收費,糾正強制性收費,切實降低偏高收費標準。嚴禁供電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壟斷經營范圍內的工程安裝等相關業務,或指定利益相關方實施工程等相關業務,妨礙市場公平競爭,損害其他市場主體和消費者利益。
第十七條 提高企業服務水平。供電企業要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向用戶提供安全、便捷、穩定、價格合理的產品和服務。制定簡捷、標準化的服務辦理流程,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等信息,嚴格落實承諾制度,接受社會監督。積極推進“一站式”辦理和“互聯網+”服務模式,推動申請報裝、維修、過戶、繳費、開具發票等“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站辦結”,進一步壓縮辦理時限。
第五章 資產處置及運維養護
第十八條 電力接入工程非供電企業投資建設的電氣工程,投入使用后,可依法依規移交給供電企業實行專業化運營管理,相關運行維護等費用納入供電企業經營成本;土建部分(線路通道、電纜管溝廊道等)產權仍屬于相關管理部門,由電網企業按照相關規定使用。
第六章 特殊項目處理
第十九條 對于成片開發區域,其外部電力接入工程供該區域多個土地受讓方使用,電力接入工程可根據該片區多個土地受讓方用電需求統籌考慮,打包建設,費用按照比例分別納入該區域各儲備土地成本。由土地成片開發實施主體會同政府相關部門與供電企業采用一事一議的方式明確電力接入方案。
第二十條 對于特殊用電需求及其他由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由政府組織發展改革、自然資源、住建等相關部門和供電企業專題研究,一事一議明確接入費用方案。
第二十一條 對于紅線處難以落地電源點的,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應結合供電設施的建設條件、技術條件、運維條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確定延伸投資至紅線的具體界定方式。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文之日起實施。若遇國家和省相關政策調整,按調整后政策執行。
附件:1.
電力接入工程范圍
2.
儲備土地項目電力接入工程實施流程圖
《漢中市電力接入工程費用分擔機制
實施細則(公開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一、起草背景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0〕129號)和《陜西省貫徹落實〈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實施方案》(陜發改價格〔2021〕591號)和陜西省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關于電力接入工程分擔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陜發改價格〔2025〕67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用電營商環境,切實減輕用戶電力接入環節負擔,結合我市實際,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了《漢中市電力接入工程費用分擔機制實施細則》。
二、起草過程
市發展改革委在前期調研學習的基礎上,加強與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的溝通交流,牽頭起草了《漢中市電力接入工程費用分擔機制實施細則(初稿)》,先后2次書面征求各縣區和市級相關部門意見建議,根據反饋意見修改完善后形成《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2025年11月12日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市級相關部門、國網供電公司和電力專業技術人員召開座談會,對《實施細則》逐條研究討論完善。11月13日再次書面征求市級相關部門和各縣區發展改革局意見建議,修改完善后最終形成《實施細則(公開征求意見稿)》。
三、主要內容
《漢中市電力接入工程費用分擔機制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共分七章,二十二條,另附附件二份。
總則包括六條內容,主要為實施細則政策依據、適用范圍、電力接入工程費用范圍及責任界面等。
費用分擔機制包括四條內容,主要為電力接入工程各類別費用分擔形式。
實施流程包括三條內容,主要為電力接入工程建設、費用結算流程和要求。
實施要求包括四條內容,主要為保障財政投入、完善資金管理制度、規范收費行為和提高企業服務水平。
資產處置及運維養護包括一條內容,主要明確電力接入工程建成后相關資產處置與后期使用、運維的方式。
特殊項目處理包括三條內容,主要明確特殊電力接入工程接入方案。
附則包括一條內容,主要為執行時間。
附件包括電力接入工程范圍和儲備土地項目電力接入工程實施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