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
現將《關于改革完善市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措施》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關于改革完善市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措施
為加快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改革,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更好服務和支持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建設,為漢中高質量發展作出更大貢獻,現就我市貫徹落實《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22〕3號)提出如下措施:
一、擴大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自主權
(一)簡化預算編制。進一步精簡合并預算編制科目,按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三大類編制直接費用預算。直接費用中除50萬元以上的設備費外,其他費用只提供基本測算說明,不需要提供明細。項目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基本測算說明”模板,明確基本測算范圍。計算類儀器設備和軟件工具可在設備費科目列支,合并項目評審和預算評審,項目管理部門在項目評審時同步開展預算評審。預算評審工作重點是項目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不得將預算編制細致程度作為評審預算的因素。(項目管理部門牽頭并負責落實)
(二)下放預算調劑權。設備費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不再由項目管理部門審批其預算調增。項目承擔單位要統籌考慮現有設備配置情況、科研項目實際需求等,及時辦理調劑手續。除設備費外的其他費用調劑權全部由項目承擔單位下放給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實際需要自主安排。(項目管理部門牽頭,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三)實行經費“包干制”。以目標結果為導向,對市級財政資助的人才類項目、科學研究類項目、秦創原創新團隊項目和“揭榜掛帥”制科技項目實行經費包干制,不再編制項目預算,不設置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比例限制。項目負責人是科研經費使用的直接責任主體,在承諾遵守科研倫理道德和作風學風誠信要求、經費全部用于與本項目研究工作相關支出的基礎上,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自主決定項目經費使用。(市科技局牽頭,項目承擔單位、市財政局、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落實)
二、完善科研項目經費撥付機制
(四)合理確定經費撥付計劃。市級科技重大項目依據合同約定的“里程碑”時間、交付物、考核指標、考核方式等情況,分年度按進度及時撥付財政資金。其他市級財政資助的科研項目可由項目管理部門根據不同類型科研項目特點、研究進度、資金需求、績效目標等按進度撥付。首筆資金撥付比例要充分尊重項目負責人意見,切實保障科研活動需要。(項目管理部門牽頭并負責落實)
(五)加快經費撥付進度。市財政局、項目管理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預算批復前預撥科研經費。項目管理部門要加強經費撥付與項目立項的銜接,在項目任務書簽訂后30日內,將經費撥付至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應在7個工作日內通知項目負責人。項目牽頭單位要根據項目負責人意見,及時將經費撥付至項目參與單位。(市財政局牽頭,項目管理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六)優化結余資金管理。項目在合同執行期間,年度剩余資金可以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項目完成任務目標并通過綜合績效評價驗收后,結余資金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項目承擔單位應完善內部管理規定,將結余資金統籌安排用于科研活動直接支出,優先考慮原項目團隊科研需求,并加強結余資金管理,健全結余資金盤活機制,加快資金使用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市財政局牽頭,項目管理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三、加大科研人員激勵力度
(七)提高間接費用比例。間接費用按照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使用。其中,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部分為不超過35%,100萬元至500萬元(含500萬元)的部分為不超過30%,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的部分為不超過25%,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為不超過20%。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軟件開發、集成電路設計等智力密集型項目,間接費用比例進一步提高到不超過60%。項目承擔單位可將間接費用全部用于績效支出,并向創新績效突出的團隊和個人傾斜。(項目管理部門牽頭,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八)擴大勞務費開支范圍。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標準,參照我市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根據其在項目研究中承擔的工作任務確定。其由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補助、住房公積金等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項目承擔單位牽頭,項目管理部門負責落實)
(九)合理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工資總額)。市屬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項目承擔單位,結合本單位發展階段、類型定位、承擔任務、人才結構、所在地區、現有績效工資實際發放水平(主要依據上年度事業單位工資統計年報數據或企業工資總額清算數據確定)、財務狀況特別是財政科研項目可用于支出人員績效的間接費用等實際情況,向主管部門提出動態調整績效工資(工資總額)水平申請,主管部門綜合考慮激發科技創新活力、保障基礎研究人員穩定工資收入、調控不同單位(崗位、學科)收入差距等因素審核后,按照現行程序進行核定(核準)。分配績效工資時,要向承擔科研任務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員傾斜。探索對急需緊缺、業內認可、業績突出的高層次人才實行年薪制。(項目管理部門牽頭,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負責落實)
(十)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激勵政策。各單位要落實《陜西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和《漢中市提升技術成果轉化能力十條措施》等相關規定,成果轉化單位可靈活通過多種市場化方式對持有的科技成果進行轉化,完善本單位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機制,按照相關規定,對職務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和其他為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區分不同情況兌現獎勵和報酬,具體分配方式和比例要在充分吸收本單位科研人員意見的基礎上進行合理約定。科技成果轉化獎勵計入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限制,不作為核定下一年度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落實中央、省級關于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和長期使用權相關規定,激發科研人員科技成果轉化積極性。(市科技局牽頭,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等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四、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
(十一)落實科研財務助理制度。項目承擔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為項目配備相對固定的科研財務助理,為科研人員在預決算編制、經費報銷、政府采購、績效評價等方面提供專業化服務。科研財務助理所需人力成本費用(含社會保險補助、住房公積金),可由項目承擔單位根據情況通過科研項目經費等渠道統籌解決。(項目承擔單位牽頭并負責落實)
(十二)改進財務報銷管理方式。項目承擔單位因科研活動實際需要,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和有關人員參加由其主辦的會議等,對確需負擔的城市間交通費、國際旅費,可在會議費等費用中報銷。允許項目承擔單位在完善內部管理規定基礎上對國內差旅費中的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住宿費實行包干制。鼓勵市屬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申報國家科研經費無紙化報銷試點,推動科研經費報銷數字化、無紙化。(項目承擔單位牽頭,市財政局、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落實)
(十三)簡化科研項目驗收結題財務管理。合并財務驗收和技術驗收,在項目實施期末實行一次性綜合績效評價。完善項目驗收結題評價有關流程,細化明確預算調劑、設備管理、人員費用等財務、會計、審計方面具體要求。選擇部分創新能力和潛力突出、創新績效顯著、科研誠信狀況良好的高校、科研院所、企業作為試點單位,由其出具科研項目經費決算報表作為驗收結題依據,取消科研項目結題財務審計。試點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對經費決算報表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項目管理部門適時組織抽查。(市科技局牽頭,市財政局、項目管理部門負責落實)
(十四)優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項目承擔單位要優化和完善內部管理規定,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流程,對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采用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的采購機制,可不進行招標投標程序。項目承擔單位依法向財政部門申請變更政府采購方式或調整政府采購預算的,財政部門實行限時辦結制度,對符合要求的申請項目,變更政府采購方式原則上自收到變更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調整政府采購預算原則上自收到調整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單位主管部門牽頭,項目承擔單位、市財政局負責落實)
(十五)改進科研人員因公出國(境)管理方式。對為完成科研項目任務目標、從科研經費中列支費用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不編制為“三公”經費預算,不納入“三公”經費統計范圍,不受零增長要求限制。(單位主管部門牽頭,市財政局負責落實)
五、創新財政科研經費投入與支持方式
(十六)拓展財政科研經費投入渠道。市級財政將持續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力度,確保財政科技投入只增不減,繼續完善穩定支持和競爭性支持相協調的投入機制,發揮財政經費的杠桿效應和導向作用,引導企業參與。發揮金融資金作用,引導金融機構設立科技支行、科技信貸事業部、科技金融中心,支持設立科技貸風險補償資金池,吸引民間資本支持科技創新創業。優化科技創新類引導基金使用,通過加大讓利幅度,建立容錯機制等政策,引導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投科技。重點圍繞各類創新創業園、國家和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園、科技研發中心等,推動更多具有重大價值的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拓寬基礎研究經費投入渠道,促進基礎研究與需求導向良性互動。(市財政局牽頭,市科技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漢中中心支行、漢中銀保監分局負責落實)
(十七)推行技術總師負責制。圍繞我市重大優勢產業發展的科技需求,以及影響未來產業發展的前瞻技術領域,構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龍頭企業、平臺組織深度合作的創新聯合體,共同推薦戰略科學家和領軍人物擔任該領域技術總師,牽頭承擔重大科研項目,負責把控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主持編制實施方案,分配項目資金,指導項目具體實施。探索采取專業機構評估、同行評議等方式進行“里程碑”式管理,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經驗。(項目管理部門牽頭,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十八)創新新型研發機構多元化支持機制。鼓勵技術團隊控股,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參與,探索以滿足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優化創新資源配置為核心的混合所有制組建模式,綜合運用后補助、雙向補貼、創投引導等方式,引導產業孵化基金、科技投資基金和社會資本參與,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形成市場驅動、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有機整體。(市科技局牽頭,市財政局負責指導)
六、改進科研績效管理和監督檢查
(十九)健全科研績效管理機制。項目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強化績效導向,從重過程向重結果轉變,加強分類績效評價,對自由探索型、任務導向型等不同類型科研項目,健全差異化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項目調整、后續支持的重要依據。項目承擔單位要切實加強績效管理,健全綜合績效評價制度,引導科研資源向優秀人才和團隊傾斜,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益。(項目管理部門牽頭,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二十)強化科研項目經費監督檢查。加強審計監督、財會監督與日常監督的貫通協調,增強監督合力,嚴肅查處違紀違規問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監督檢查方式,實行隨機抽查、檢查,推進監督檢查數據匯交共享和結果互認。減少過程檢查,充分利用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手段,提高監督檢查效率。強化項目承擔單位法人責任,項目承擔單位要動態監管經費使用并實時預警提醒,確保經費合理規范使用;對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在科研經費管理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失信情況,納入信用記錄管理,對嚴重失信行為實行追責和懲戒。制定相關負面清單,明確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禁止性行為,有關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和負面清單進行檢查、評審、驗收、審計,對盡職無過錯科研人員免予問責。在符合本措施及其他財政科研經費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單位內部制定的管理規定也可作為審計檢查依據。(市財政局牽頭,市審計局、項目管理部門、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落實)
七、組織實施
(二十一)及時清理修改相關規定。有關部門要提高責任意識,聚焦科研經費管理相關政策和改革舉措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快清理修改與黨中央、國務院及我省、我市有關文件精神不符的部門規定和辦法。項目管理部門要牽頭做好督促落實工作。財政部門要落實好預算管理權下放、結余資金使用管理、科研儀器采購等方面管理規定,完善資金管理辦法,優化財政云系統設置。項目承擔單位要落實好科研項目實施和科研經費管理使用的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和權責一致的要求,強化自我約束和自我規范,及時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確保科研自主權接得住、管得好。(項目管理部門牽頭,市科技局、市財政局、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二十二)加大政策宣傳培訓力度。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過門戶網站、新媒體等多種渠道以及開設專欄等多種方式,加強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相關政策宣傳解讀,提高社會知曉度。同時,加大對科研人員、財務人員、科研財務助理、審計人員等的專題培訓力度,不斷提高經辦服務能力水平。(市科技局牽頭,市財政局會同市級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二十三)強化政策落實督促指導。市級有關部門要提高服務意識,加強跟蹤指導,適時組織開展對項目承擔單位科研經費管理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及時發現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推動改革落地見效。要適時對有關試點政策舉措進行總結評估,及時總結推廣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市財政局牽頭,市科技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各縣(區)可參照本文件要求,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優化本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
《若干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相關規定與此不一致的,依照本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