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汲取略陽“12.19”、漢臺“4.7”亡人火災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物業管理條例》《陜西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工作通告如下:
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居民住宅小區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給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
二、嚴禁住宅樓內私拉亂接電氣線路,杜絕違規用火用電用油用氣行為。居民做到“清廚房、清陽臺、清樓道”,離人“關燃氣、關電源、關門窗”。無人看守時請勿焚香、點蠟、燒紙、燉煮,確保消防安全。
三、嚴禁占用、堵塞、封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常閉式防火門應當保持功能完好并處于關閉狀態。嚴禁在管道井、電纜井內堆放雜物。
四、嚴禁損壞、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
五、嚴禁在消防車通道上停放車輛、堆放雜物妨礙消防車通行。嚴禁在消防車通道出入口設置固定隔離樁等設施。嚴禁在建筑周邊設置妨礙消防車通行或者在救援場地上空設置妨礙登高消防車作業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設備。
六、嚴禁在居民住宅小區內的生產、儲存、經營場所違規住人。確實需要住宿的,建筑消防安全應當符合《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GA703-2007)等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七、居民在住宅裝修時應嚴控易燃可燃裝修裝飾材料的使用。外窗、陽臺不應設置金屬柵欄,必須設置時,應開設易于從內部開啟的逃生窗口。鼓勵居民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購置滅火器、過濾式自救呼吸器、逃生繩、強光手電筒等器材,提高居民住宅火災預警逃生能力。
八、居民住宅小區應當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委托物業服務企業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下簡稱管理單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九、管理單位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建立志愿消防隊、微型消防站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定期組織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對小區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對檢查發現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隱患問題,管理單位有權予以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制止的,可以向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報告。
十、居民住宅小區內設有消防控制室的應當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GB25506-2010)。管理單位應當加強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處置,嚴格落實24小時雙人持證上崗。
十一、在居民住宅小區探索建立由樓長牽頭的群眾性消防安全志愿組織,在居民群眾中確定消防管理員和消防宣傳員,實行“多戶聯防、區域聯防”,開展消防安全自我檢查、自我宣傳、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同時落實老弱病殘等特殊人群的消防安全監護。
公民應當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和廣大群眾發現、規勸和舉報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安全隱患,火災隱患舉報投訴電話:96119。對違反本通告,屬于消防管理行政違法行為的,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理;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