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2025年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根據陜西省醫保局、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稅務局等八部門《關于做好202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陜醫保發〔2025〕20號)精神和我市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參保繳費對象
居民醫保制度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或按規定享有其他醫療保障制度人員以外的全體城鄉居民。落實持居住證參保政策,外地戶籍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在常住地參加居民醫保。鼓勵大學生在學籍地參加居民醫保。
二、集中繳費時間
全市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從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
三、待遇享受時間
符合連續參保繳費條件的一般參保人員,在集中繳費期內繳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繳費后居民醫保待遇享受期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不符合連續參保繳費的一般參保人員,在集中繳費期內繳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按照長效機制規定,設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居民醫保待遇享受期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一般人員在集中繳費期以外時間參保繳費,執行長效機制關于等待期的相關規定。待遇等待期間內發生的就醫費用均不能報銷。
四、參保繳費標準
(一)2025年全市居民醫?;I資標準為1100元,其中:個人參保繳費標準每人每年400元;財政補助標準每人每年700元。
(二)參保資助政策。全市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對部分人員參保個人繳費實行分類資助,具有多重困難身份的資助參保對象,資助標準就高執行。
1.特困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給予全額資助,個人不繳費。低保對象、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按年度個人繳費標準50%的比例給予資助,個人繳費標準為200元。農業農村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過渡期內按規定享受參保資助政策,按照低保對象資助標準給予定額資助。
2.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失獨家庭和傷殘家庭)的參保個人繳費,由縣(區)財政全額資助,參保人員先向稅務部門全額繳納,縣(區)財政對其個人繳費的補助資金由縣(區)衛健部門直接兌付給個人。農村獨生子女(雙女)父母及18歲以下子女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先由參保人向稅務部門全額繳納,財政對其個人繳費的補助的40元由縣(區)衛健部門直接兌付給個人。
五、參保繳費激勵約束規定
自2025年起,對斷保人員再參保的,降低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的參保人員,之后每連續參保1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對當年基金零報銷的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次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連續參保激勵和零報銷激勵,累計提高總額不超過我市大病保險封頂線的20%。居民發生大病報銷并使用獎勵額度后,前期積累的零報銷激勵額度清零。斷保之后再次參保的,連續參保年數重新計算。
自2025年起,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內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人員,設置參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其中,未連續參保的,每多斷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礎上增加變動待遇等待期1個月,參保人員可通過繳費修復變動待遇等待期,每多繳納1年可減少1個月變動待遇等待期,連續斷繳4年及以上的,修復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變動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個月。
六、部分特殊人員參保繳費
(一)納入綠色通道的特殊人員范圍及繳費標準。
軍人退出現役當年及其隨軍未就業配偶和子女、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的兒童、社區矯正對象、刑滿釋放人員、失聯人員、未在集中繳費期內參保繳費的低收入人口、相關部門下一年度新認定的低收入人口等,集中繳費期后可通過綠色通道,按照我省2025年居民醫保個人參保繳費標準繳納醫療保險費,待遇享受期從居民醫保繳費后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二)符合條件的職工醫保轉為居民醫保人員。
參保人員已連續兩年(含兩年)以上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因就業等個人狀態在職工和居民醫保切換參保關系,其職工醫保中斷繳費3個月(含)以內的,可不受繳費期限制參加居民醫保,按照全省統一規定的個人繳費標準完成繳費后,待遇享受期為參加居民醫保繳費之日起至12月31日或再次變更日,中斷期間待遇可追溯享受;職工醫保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的,居民醫保待遇自繳費之日起設置3個月等待期,等待期結束后可享受待遇。
(三)新生兒。
(1)新生兒出生90天內由監護人在新生兒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醫保經辦部門辦理參保登記,繳納出生當年醫療保險費,待遇享受期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當年12月31日;新生兒出生當年未在90天內繳納出生當年醫療保險費,當年內可按照全省統一規定的個人繳費標準參保繳費,繳費完成后,待遇享受期為出生當年繳費后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2)新生兒出生日期距離當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當年醫保待遇,須在出生90天內繳納出生當年醫療保險費,待遇享受期為出生之日至當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醫保待遇,須在出生90天內繳納出生次年醫療保險費,待遇享受期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內繳納相應年度醫療保險費,按一般人員參保繳費及享受待遇相關規定執行。
(四)大學生。
當年已入學大學生及新入學大學生以學籍為依據,參保繳費后,如符合連續參保要求,自繳費完成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如不符合連續參保要求,設置參保繳費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等待期結束后可享受待遇。參保年度內應屆畢業的參保大學生,在陜西省的醫保待遇享受期延續至當年12月31日。畢業后參加職工醫?;蜻w出陜西省的,按相關規定辦理。
七、參保繳費渠道
(一)參保登記渠道。
1.線下辦理。稅務部門無信息的新增擬參保人員,或新參保年度需調整參保繳費地的人員,須持本人戶口本等戶籍地有效證明、長期居住地公安部門制發的居住證,或本人有效身份證(具有特殊人員身份的須攜帶相關身份證明),前往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地醫保經辦部門辦理參保登記,醫保經辦部門辦理參保登記后,提醒和指導參保人員根據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渠道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
2.線上辦理方式。新增擬參保人員可使用線上參保渠道(陜西醫保APP、微信及支付寶內陜西醫保小程序)中“城鄉居民參保登記”功能進行登記。(暫僅供一般新增擬參保人員使用,參保資助人員需前往擬參保地醫保經辦窗口辦理),新增擬參保人員待線上自助登記審核通過后,即可按繳費渠道進行繳費。
(二)繳費渠道。
城鄉居民參保人選擇自行申報繳費的,可以通過以下渠道辦理:
1.線上繳費渠道
(1)手機APP:中國銀聯“云閃付”、微信(城市服務-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陜西稅務”和“漢中稅務”微信公眾號)、支付寶(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繳費-陜西社保繳費功能)。
(2)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繳費渠道:繳費人可通過與稅務部門協作的商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陜西信合、郵政儲蓄銀行以及招商銀行)開發的手機銀行、網上銀行渠道及自助終端設備辦理繳費。
2.線下繳費渠道
(1)與稅務部門協作的商業銀行營業網點:繳費人持相關證件(身份證或居住證)通過銀行營業網點柜面辦理繳費。
(2)稅務大廳繳費渠道:繳費人持相關證件(身份證或居住證)到所屬主管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繳費。
3.使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或“醫保錢包”共濟給近親屬代繳醫療保險費。(提示:使用個人賬戶共濟功能為近親屬代繳醫保費的,目前醫保系統不具備出具繳費票據功能;需要繳費票據的,請不要使用共濟代繳模式,直接按照稅務部門的線上線下渠道繳費)
八、繳費票據
繳費人個人通過線上渠道繳費的電子訂單支付憑證、線下渠道繳費的自助設備機打小票、銀行柜面的《陜西省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繳費專用票據》均為有效繳費憑據。
繳費人在任意渠道完成繳費3日后,可在支付寶(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繳費-陜西社保繳費)“歷史記錄/完稅憑證”模塊查詢下載電子繳費票據。如確有需要換開紙質繳費證明的,可在村(居)委會、社區打印《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或參保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打印完稅證明。
對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參保登記、待遇享受等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當地醫保經辦機構咨詢;對繳費遇到的問題,可以向當地稅務部門或撥打2112366、12366咨詢。
各縣(區)醫保經辦部門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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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縣區 |
咨詢電話 |
繳費縣區 |
咨詢電話 |
繳費縣區 |
咨詢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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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臺 |
2998675 |
城固 |
2821108 |
南鄭 |
5519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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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縣 |
3190131 |
洋縣 |
8227207 |
西鄉 |
622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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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陽 |
4826927 |
寧強 |
2976911 |
鎮巴 |
6718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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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壩 |
3921655 |
佛坪 |
8915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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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